国中医药办发〔2007〕5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局、中医药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: 根据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》(卫生部第52号令)的规定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设计了《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》、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》、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》、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》和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》的式样,并对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》和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》标注了制作要求,现印发给你们。 《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》、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》和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》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(网站为:www.satcm.gov.cn)下载使用。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》和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》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格式要求,统一印制,其中,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》发至设区的市级卫生、中医药行政部门使用。
附件:1.《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》 2.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》 3.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》 4.《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》和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》格式说明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二日